大少爷中了状元,任职翰林院修撰,十月底上任。这期间,他要在府中居住。原先服侍他的婆子丫鬟就留了几个,剩余的说是要从府中重新选几个有眼缘的小丫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重新选?”莺莺洗衣服的手一顿,心里咯噔一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啊,莺莺,你见过大少爷吗?”青桃帮她净洗衣服,眼睛亮亮的,一脸期许:“两年前我远远的瞧过一眼,虽然没见到正脸,但是那风姿绝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想起还藏在她柜子里的灯笼,她不禁低下了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莺莺,你说我们会不会被选中做丫鬟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们这些下人,天生就是伺候人的贱命,没读过书,更不懂什么大道理,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去前院露个脸,在主子身边贴身伺候,多挣几文钱,日后出府了,过得不那么辛苦就好。

        青桃看着她只知道埋头苦g的样子,叹了口气,颇有林妈恨铁不成钢的样子:“你就是榆木脑袋,什么都不知道,你不想去前院吗?前院多好呀,做活不那么辛苦,钱又多,你看小姐的丫鬟怜月,天天趾高气扬的,什么都不做,月银b我们加起来的还多嘞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青桃对自己还是b较自信的,后院里,属她的模样身段最好,同住的丫鬟都说她漂亮,说不b怜月差,只是缺个露脸的机会,想到这些,青桃叹了口气,她就是命不好,若是早来府里几年,说不准小姐选的就是她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她说不出话来,林妈说了,这宅子是吃人的,在没遇到少爷之前,她是绝对没有去前院的想法的,可是现在,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,心里空落落的,又仿佛卡了一块儿东西,上不去下不来,很难受,内心深处隐约有个可怕的念头一点一点的升了上来,她想再见见少爷,一眼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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